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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尊敬的各位患者:
在您住院期间,我院的医护人员会为您提供优良的服务,希望您能满意,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随时提出宝贵意见,我们会愉快的接受并改进我们的工作。为了您的早日康复,请配合我们执行以下规定。
一、 请您在白天上午8:00--10:00医生查房期间内,不要擅自离开病房,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时,需经值班医生、护士批准后方可离开。
二、 医生、护士24小时为您服务,请配合医生、护士为您所做的治疗、护理等工作。
三、
请自觉维护病房的秩序,服从管理。不要大声喧哗,以保持病房的整齐、肃静、安全、舒适。
四、
请自觉的遵守病房的卫生制度,禁止吸烟,不要随便倒垃圾,不随便吐痰,将废纸、果皮等物放入纸篓内,所洗衣物(包括尿布)一律凉晒到病房楼下西侧晒衣场,不得在病房及卫生间内晒任何衣物。请自觉注意,保持病房和卫生间的整洁。
五、
请按医院规定探视及留陪护人员,陪护人员要根据病情按医嘱执行。
六、
医院营养食堂为您提供可口的饭菜,每天有专人订饭并送饭至病房,请您根据需要选用。
七、 卫生员每天3次把水送到您的床前,每天三次打扫病房卫生,请您配合做好此项工作。
八、
请协助我院搞好医德医风建设,严禁送"红包"禁止请客送礼。
九、
在您住院期间,请注意节约用水、用电,严禁私自使用任何电器,请您爱护公共财物及病房内的设施。
十、
为了您的健康和安全,未经医护人员的说明和培训,病房内重要设施的开关与旋钮请不要随便动用,以免造成故障及危险,如有问题随时与医护人员联系。
谢谢合作。
淄川区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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